全国广告产业发展联盟专题会议在沈阳广告园举行
2018年5月26日上午,全国广告产业发展联盟专题会议在沈阳广告产业园区举行。本次会议由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全国广告产业发展联盟、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沈阳市浑南区政府主办,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原沈阳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承办。会议研究讨论了新形势下原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的运营、管理和发展等问题。原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副司长黄新民出席会议。
全国广告产业发展联盟理事长郑万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吕承鸿、副理事长张炜,全国广告产业发展联盟专家杨同庆、肖明超、张洁,北京、昆明、陕西、福建等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代表,包头、苏州、温州、南宁、深圳、珠海、吉林、大连、沈阳等9家原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代表,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贾英姿、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方铁林、沈阳市浑南区区委书记王一兵、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管委会主任赵戈等领导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全国广告产业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吕承鸿主持。
沈阳市浑南区区委书记王一兵、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方铁林分别致辞。
全国广告产业发展联盟理事长郑万生做了主题发言,各原试点园区代表分别发言,交流讨论了各自在建设园区中遇到的问题,包括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和重视、探索有地方特色的广告产业发展模式、处理园区和企业的关系、下一阶段练好内功缩小与先进园区的差距、借助联盟的力量提升发展的速度等。同时,也纷纷表达了积极申报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的决心。
联盟专家委员会成员杨同庆、肖明超、张洁三位专家也分别从新形势下广告产业园区如何牢记使命、树立信心、脚踏实地、抓准定位、加强公关营销、举办主题活动、推动园区建设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最后,在听取了园区代表和专家的意见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黄新民副司长发言并提出要求。
一是建设广告产业试点园区是服务国家战略。2011年,原国家工商总局与财政部在全国开展现代服务业试点支持广告业发展,以广告产业试点园区为抓手,分4批共设立了32个广告产业试点园区,2018年1月试点工作结束。广告产业试点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在服务国家服务业发展战略、文化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试点期间,已有22个试点园区认定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建设”作为国家重大文化产业工程。将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列为已经国家“十三五”时期重大文化建设工程。
二是进一步推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规范建设,促进健康发展。试点工作的结束并不代表广告产业园区工作的结束。要正确认识广告产业园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历经7年的试点园区建设,广告产业园区已经成为中国广告业发展的生力军。要发挥园区的引领作用,强化园区发展的专业性和复合性,增强园区的关联性和融合性,发挥平台作用,推动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协调发展。
申报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必须先认定为省级园区。对于未被认定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的原试点园区,广告司将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希望各原试点园区切实加强园区建设,练好内功,具备条件、完善程序。希望32个试点园区一个也不要掉队。
三是园区运营公司要抓住工作重点。希望园区运营公司能够加强沟通,处理好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之间的关系。园区建设是政府行为,企业市场化运作,要实现政府的意愿和要求。
黄新民副司长还对全国广告产业发展联盟的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联盟要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搭建有效的交流合作平台,落地一批实质性的合作项目。
此次议会,对于试点工作结束后,原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如何开展工作,推动广告产业园区科学、健康、有序地发展,以及进一步发挥广告产业发展联盟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借全国广告产业发展联盟专题会议在原沈阳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召开之际,联盟组织与会的领导和专家考察调研了园区和部分入园企业,并参加了园区举行的发展规划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黄新民副司长等领导和专家听取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课题组介绍的园区的发展规划,对园区确立以“数字智慧”为核心定位,打造以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为基础,以“互联网+”为根本思路,以广告产业带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推广拓展新兴产业为路径,建设数字化、智慧型的广告产业园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园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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